远离新三板非法股票交易,避免落入诈骗陷阱
发布时间:
2024-06-18
近年来,屡有不法分子利用北交所改革效应,以高额投资收益为诱饵,通过宣扬新三板挂牌公司拟上市或转板,诱导投资者高位接盘,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
一、新三板投资相关知识
新三板,主要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服务的市场定位,符合条件的股份公司均可通过主办券商申请挂牌,公开转让股份,进行股权融资、债权融资、资产重组等。在股票市场中,根据不同的投资需求设立投资板块,从本质上说,新三板并没有挂牌上市,不属于一般的上市公司。
在新三板市场可以买到原始股,但存在一定的风险。新三板市场流动性差,不为大众熟知,买入后难以转手,短线交易几乎不可能。投资者需长期持有才能有上市获利的可能,否则资金可能打水漂。新三板容量的急速扩张也导致挂牌企业的质量参差不齐,风险巨大。
许多企业将挂牌新三板视为上市的跳板。原始股一直受到投资者追捧,但普通人难以购买,而一旦获得优质原始股并上市,收益可能几倍甚至十几倍。因此,有些人利用投资者的一夜暴富心理实施诈骗。
二、非法销售新三板股票的情形
1、虚假宣传:利用虚假信息误导投资者购买新三板股票,夸大收益预期或隐瞒风险。
2、非法集资:以销售新三板股票为名非法募集资金,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3、欺诈行为:通过虚假公司或虚假股票进行诈骗,骗取投资者资金。
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也破坏了市场的公平和秩序,必定会受到法律制裁。
三、典型案例
自2015年12月起,洪某军、邓某华利用控制的安徽点石财富资产管理公司、安徽正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新三板股份账户,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即“新三板”)从相关新三板企业原始股东处低价受让股份,然后向不特定投资者高价销售上述新三板股票,获取巨额利润。
洪某军、邓某华等人指使下辖公司、代理销售公司、个体销售人员,利用网站和微信、微博、qq等网络通讯工具招揽客户,对相关新三板股票的投资前景进行“分析预测”,并大肆宣传相关新三板股票即将转板上市,未来升值空间巨大,通过此种夸大收益的方式诱骗不明真相投资者以直接转让或者互报成交确认等方式,高价受让新三板股票。上述公司及个人在不具备经营证券业务资格的情况下,从事证券业务,触犯了相关法律规定,最终受到法律制裁。
四、风险提示
广大投资者在从事新三板股票交易前:
1、应当充分了解新三板市场特点和交易规则,遵守投资者适当性的有关规定,并根据自身财力及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决策,不要被虚假宣传所误导;
2、在接受投资咨询服务时,应保持谨慎,不要轻信非法机构通过网站和微信、微博和QQ等方式提供的投资咨询服务,不要被宣传的“高额收益”和“内幕信息”所诱惑,以免上当受骗,遭受损失;
3、在疑似遭受新三板“原始股”投资骗局时,妥善保留账户转账证明、交易记录和合同等相关证据材料,及时向公安等有关部门报案,帮助挽回损失。